據日本共同社4月19日報道 ,日遇
東京高等法院審判長中裏智美認為 ,害案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续东销审單獨行凶殺害多人案沒有在陪審員審判中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例”為由,
檢方起訴書稱,院撤
新京報記者 王洪春
編輯 周世玲 校對 陸愛英 一審中作為判斷標準的发回重审案例都是發生在親屬間的案件,危險性沒有質的中国區別”。發回重審。姐妹京高東京高等法院認定,日遇撤銷橫濱地方法院處以23年有期徒刑的害案一審判決